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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所公佈欄

標題 ★公告:本所112學年度教育學程生甄選即日起申請~112/9/11(一)中午1200止。
聯絡人 陳惠珠 助教 公告日期 2023-08-22
分機 7055 截止日期 2023-09-11
附件車輛所112教育學程生甄選公告.pdf ( 136.46KB )
車輛所112-1教育學程生甄選申請表.odt ( 28.55KB )
車輛所教育學程生甄選作業要點109.09.18所務修正通過.pdf ( 90.6KB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車輛科技研究所112學年度教育學程生甄選公告 112.08.22公告

一、依據本校師培中心112年7月21日師培字第1121000355號函及本所「教育學程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公告本所112學年度教育學程生甄選事宜。
二、甄選資格:本所在學研究生得提出甄選申請,但以休學方式保留其在學資格及當學年度將畢業之學生(碩四(含)以上)無甄選資格。
三、甄選條件:本所申請教育學程甄選學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前一學期之學期平均成績應達80分以上或在全班非師資培育生排名前40%。
2.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且各學期依本校銷過實施要點銷過後皆無記小過以上者。惟就學期間曾遭小過以上懲處之校園性別件行為人銷過後仍不得參加甄選。
學生參加甄選前一學期如未在學(休學、當學期為本校新生或轉學生)、已修足畢業學分者,得以甄選當學期或甄選前具學業平均成績之學期採認之。
四、甄選採計成績:書面資料審查佔100%(有利於審查之相關文件)。
五、甄選名額:112學年度教育部核定2名,擇優錄取。
六、截止申請日期:即日起檢附甄選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送交所辦。
七、報名甄選考生須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待報名結束後,師培中心產出帳密並將該測驗網址與操作手冊提供考生自行施測。
八、教育學程生甄選申請表及本所教育學程生甄選作業要點:詳如電子附檔或本所網頁下載。

上次更新:2023-08-22 14: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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