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所108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所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自即日起至109年05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二、有關申請條件與表格、畢業流程及論文撰寫格式等相關資料請逕至本所網頁「公佈欄」查詢下載。
三、符合本所規定之研究生畢業要件且有意申請本學期學位考試者,請檢齊「碩士學位候選人申請表」與「學位考試申請表」於109年05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擲交所辦公室彙整陳 所長審核後,送交教務處備核。
四、「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有口試委員名單)及「學位論文口試結果表」的電子檔 務必於期限內回傳所辦,以利申請經費與成績登錄使用。
五、請於109年5月4日(一)中午12:00前繳交2吋彩色正面學位照片或證件照片2張(背面不得書寫任可文字)至所辦,以彙送註冊組製作畢業證書。
六、請於109年5月6日(三)前至教務系統核閱或填寫英文姓名(與護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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